关于新疆农业大学2025年“安全示范实验室”评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11文章出处:实验室与基地管理处浏览次数:10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营造实验室安全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安全示范实验室”评比活动,以推动我校实验室安全文化建设。具体内容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属校内的科研实验室均可进行申报。

二、评选时间及程序

1.根据实验室与基地管理处5月27日在校OA发布的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各实验室通过6月3日-6月11日实验室安全自查,可向所在学院教学科研办提交新疆农业大学“安全示范实验室”自评赋分表(附件1);

2.在6月11日-6月15日学校检查阶段,对提交自评赋分表的实验室进行量化复核;

3.根据复核结果,各学院推荐2-3个“安全示范实验室”并填写新疆农业大学“安全示范实验室”推荐表(附件2)

三、奖项设置

“安全示范实验室”共设15名,所属实验室研究生发放奖品及荣誉证书。

五、材料报送

各学院于6月25日前将推荐参评实验室的新疆农业大学“安全示范实验室”自评赋分表(附件2)、新疆农业大学“安全示范实验室”推荐表(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实验室与基地管理处薛慧婷处。

六、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积极组织,广泛宣传,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各学院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加强学院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教育和建设,在此基础上注重经验积累与成果固化。

(三)2024年、2025年的“安全示范实验室”评选结果名单将一并公布。

 

附件:1.新疆农业大学“安全示范实验室”自评赋分表

2.新疆农业大学“安全示范实验室”推荐表

附件1:新疆农业大学“安全示范实验室”自评赋分表.docx

附件2:新疆农业大学“安全示范实验室”评比推荐表.docx

 

 

 

                      实验室与基地管理处  研究生院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