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与基地管理处
实验室与基地管理处成立于2011年3月,正处级建制。下设两个科室:实验室管理科(实验室安全技术科)、基地管理科。
职能主要分为三大板块。实验室管理方面:各级实验中心建设与管理、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维修审批、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建设与管理、实验室信息化建设,协助实验室队伍建设等;实验室安全管理:实验室安全与环保监管、危险化学品库建设与管理等;基地建设管理方面:各级基地申报、实习基地协调检查等。
1.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实验室与基地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实验室与基地相关规章制度;
2.负责各级实验室(实验中心)建设与管理工作;
3.全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的论证(大型)、审批、维修等管理;
4.负责校内外教学科研实习基地的建设、管理、协调、检查与评估工作。
5.负责学校共用实验平台建设与管理工作;
6.负责全校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工作;
7.负责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
8.负责实验室信息化建设工作;
9.负责实验室技术安全措施监督检查;
10.负责实验室与基地日常管理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