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规范和加强我校实验室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和处置工作,保护环境、维护公共安全、保障我校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我处将对我校实验室现存的有毒、有害等危险废弃物及过期试剂进行集中处理。为保证此次工作安全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学院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见附件2)对实验室现存的有毒、有害等危险废物进行清查,填写《新疆农业大学实验室现存有毒、有害等危险废弃物情况登记表》(附件1),签字、盖章后于2016年11月20日前报实验室与基地管理处(含电子版),以便汇总后向新疆危险废物处理中心申请转移、处理。同时请各单位按照《新疆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危险废物收集包装技术要求(暂时)》分类包装,等待处理,集中处理的具体时间待与新疆危险废物处理中心确定后另行通知。
附件1:《新疆农业大学实验室现存有毒、有害危险废弃物情况登记表》
附件2: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附件3:新疆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危险废物收集包装技术要求(暂时)
联 系 人:卢飞
联系电话:8763970
实验室与基地管理处
201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