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国庆节、中秋节期间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现将节日期间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按照《新疆农业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检查频次要求,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要对实验室检查、学院自查和专家巡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重点排查,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在实验室综合管理平台上提交整改情况,短时间不能完成整改的请制定整改方案、落实人员、资金和时限,最终形成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闭环管理。
2.各学院要加强重要危险源管理,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做好使用工作。做好管制类危险化学品(易制毒、易制爆、剧毒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做好领取、使用登记、回库管理,管制类危险化学品按需领用,当天没有使用完必须回学院暂存库,严禁在实验室过夜。加强特种设备及机械加工设备安全管理,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认真填写使用记录,做好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3.节假日期间除了工作需要或必须通电的仪器设备外,实验室要注意切断电源、水源、气源等,关好门窗。
4.根据学校《供暖管网注水通知》,请仔细检查实验室内暖气管道、水管和水龙头,确保无跑冒滴漏。
5.节日期间继续开展教学科研活动的实验室,必须落实安全责任制度,强化规范操作。涉及重要危险源使用的实验和危险性实验时,指导教师须在现场指导。严禁人员在实验室内饮食留宿;同时要做好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确保实验室安全。
6.节日期间,各学院要安排值班人员加强对所属实验室的巡查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并立即向学院主管领导和学校有关部门汇报,并将实验室备用钥匙放在值班室,以便不时之需。
请各学院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节假日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严防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我处将组织人员对各学院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实验室与基地管理处
2025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