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清明节、肉孜节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3文章出处:实验室与基地管理处浏览次数:25

校属各学院

清明节、肉孜节即将来临,为加强节日期间教学、科研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现将节日期间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在放假前组织人员对本单位实验室进行全面排查,要对实验室重要危险源(危险化学品、危险气体、动物及病原微生物、危险性加工机械、强电强磁与激光设备、特种设备等)、消防设施、学院自查、学校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重点排查,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完成整改。短时间不能完成整改的请制定整改方案、落实人员、资金和时限,最终形成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闭环管理。

2.各单位要加强重要危险源管理,做好使用登记。加强危险化学品集中统一管理,做好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存放,建立危险化学品动态台账管理。

3.节日期间除了工作需要或必须通电的仪器设备外,实验室要注意切断电源、水源、气源,关闭实验室门窗等。外窗台不得堆放物品,以免大风吹落,伤及他人或物品。

4.节日期间继续开展教学科研活动的实验室,必须落实安全责任制度,强化规范操作,严禁人员在实验室内饮食留宿;同时要做好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确保实验室安全。使用管制类化学品时,指导教师必须在现场指导;开展危险性实验时必须有两人在场。

5.各学院要安排值班人员加强对所属实验室的巡查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并立即向学院主管领导和学校有关部门汇报,并将实验室备用钥匙放在值班室,应急时方便取用。

请各学院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严防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我处将组织人员对各单位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实验室与基地管理处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