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实验室与基地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校外实习实践基地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确保校外实习实践基地安全、稳定、高效运行,进一步发挥校外实习实践基地人才培养支撑作用,为学校人才培养提供良好的实习实践平台,为学科专业建设和评估提供支持,落实实验室与基地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实验室与基地管理处拟进一步规范校外实习实践基地备案、签约挂牌、档案建设工作。
一、 建立校外实习实践基地备案制
对科研基地、产学研基地、科技小院等实行对口分类建设,统筹备案管理,充分利用各类资源联合开展人才培养,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二、规范校外实习实践基地签约、挂牌工作
基地分为校级、院级。校级基地一般指具有一定规模和专业人员或由2个以上学院共享的,经主要负责单位向实验室与基地管理处申请,经学校批准,由校领导或指定代理人签约、揭牌的基地。院级基地指由学院向实验室与基地处备案,院领导签约、挂牌的基地。
基地牌匾由学校统一设计,统一材质、统一标识、统一格式(见参考模板),学院负责制作。材质:不锈钢拉丝银弧面(室外),不锈钢拉丝平面(室内),大小:宽60cm高:80cm;统一标识:校级统一用新疆农业大学logo,院级用学院logo;格式统一按模板对应相应字体和字号,字号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内容包括logo、学校或学院名称、基地依托单位名称、实习实践基地、起止年限。
校级模板样例 院级模板样例
三、加强本科实习实践基地运行档案建设
实习实践基地建立后,学院应在基地建立完整的实习实践教学基地档案,内容包括:
1.基地介绍材料:含基地简介、基地负责人介绍、共建协议、基地的规章制度、师资状况(人数、学历、职称等)、实践项目、面向专业等。
2.实习实践教学基地运行情况:
(1)基地每年实习需求和任务下达情况,以及学院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结合基地任务制定的实习计划表。
(2)在基地开展实践教学的相关资料,集中实习按照班级建档,分散实习一人一档进行建档,内容包括教学实习大纲、教学实习计划表、教学实习指导记录、学生实习情况登记表、学生实习成绩登记表(包括但不限于),以及实践教学活动记录(文字、照片、视频材料)。实习考核情况(包括过程考核、案例考核或实操考核等材料),实习成果总结或毕业论文等成果展示。
3.实习实践教学基地依托单位录用我校毕业生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