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与基地建设研究实践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7文章出处:实验室与基地管理处浏览次数:206




校属各单位

贯彻落实学校实验室与基地建设工作会议中重点工作任务,推进实验室与基地工作的改革创新,提高实验室、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水平开展实验室与基地建设研究实践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立项范围

以服务人才培养和教学科研为基本遵循,坚持问题导向、服务导向,突出针对性、可操作性、示范性,申报范围类别具体见《新疆农业大学2023年度实验室与基地建设研究实践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二、申报原则及要求

学校涉及实验室和基地管理工作的人员均可申请。鼓励组建研究团队,跨单位、学科联合申报。课题组成员应在3 人(含3人)以上,不超过5人,鼓励学生参与项目研究工作。

申报项目要注意应用面和成果形式。项目验收时,负责人需提交相关实物成果。

三、项目与经费

资助项目数:原则上共资助60项。

资助额度:申请人应根据课题类型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实际资助经费额度以最终评审结果为准。

四、申报、立项程序

1.项目负责人填写的《新疆农业大学实验室与基地建设研究实践项目申报书》(附件2)或《新疆农业大学耕读教育实践基地申报书》(附件3,耕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项目填报),于530日前将申报书一式2份送交所在单位

2.各单位应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对本单位申报项目的改革思路、研究内容、工作基础、项目组成员的研究能力进行认真审核推荐,填写《新疆农业大学实验室与基地建设研究实践项目汇总表》(见附件4),连同申报书的电子及纸质材料于65日前交实验室与基地管理处,过期将不予受理。

3.实验室与基地管理处组织专家组对推荐申报的申报项目进行集中评审,择优立项。

联系人:孙玉芳

联系电话:8763971

 

 

附件:

1.新疆农业大学2023年度实验室与基地建设研究实践项目申报指南

2.新疆农业大学实验室与基地建设研究实践项目申报书

3.新疆农业大学耕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

4.新疆农业大学实验室与基地建设研究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


实验室与基地管理处

2023年5月17日



附件1.新疆农业大学2023年度实验室与基地建设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2.新疆农业大学实验室与基地建设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3.新疆农业大学耕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4.新疆农业大学开展实验室与基地建设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