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8号通知
校属各实验教学中心、科研实验室、研究所:
根据9月18日“新疆农业大学落实‘自治区新疆工作总目标再动员会’精神工作部署方案”第13条之规定:“加强易燃、易爆、危险药品的管理。实验室与基地管理处要牵头加强实验室检查,及时督促各相关单位落实整改,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要对全校易燃、易爆、危险药品排查结果进行督促整改。”, 为确保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确定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上,统一到自治区党委的安排部署上,统一到陈全国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确保第五届中国――亚欧博览会圆满顺利举办,确保新疆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学校已经成立督导组,将对教学实验室和科研实验室(重点是科研实验室)进行明察暗访,督查各实验室对易燃、易爆、易制毒等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对照2015版危险化学品名录及28种易制毒化学品目录,对各实验室摆放及药品库中存放的化学试剂进行梳理,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http://syjd.xjau.edu.cn/wdxz/27888.html)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http://syjd.xjau.edu.cn/wdxz/27939.html)的规定,做好实验室用各类化学试剂的管理工作,对查出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我处也将对各实验室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并要求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将上报学校,予以严肃处理。请各单位予以配合。
实验室与基地管理处
2016.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