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6号通知
校属各教学单位:
2016年秋季开学在即,又恰逢二十国集团(G20)峰会于9月4日至5日在我国杭州举行,此外“古尔邦节”和“中秋节”也即将来临。为确保我校近期各实验室安全工作在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领导,全面落实安全责任
各相关教学单位主管领导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树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绷紧实验室安全这根弦,切实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明确各实验室每一个岗位的安全责任,环环相扣地建立系统责任体系,一级对一级负责,构建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各单位在开学前举行一次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加强对相关实验室工作人员、教师防火、防盗、防污染、防安全事故等宣传教育,提高大家的安全防范意识。
三、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为消除安全隐患,保证教学和科研工作顺利开展,保障学生、教师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的安全,要求各单位于2016年9月4日之前对实验室进行一次全方位的实验室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认真疏理自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并及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四、加强实验室危险物品管理
严格遵守病原微生物、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强腐蚀、易制毒物品、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要落实责任,严格管理,严防丢失或被盗。对实验危险废弃物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做好实验室水、电、气、卫生等管理
加强实验室用水、电、气源、仪器设备等安全管理,切实做到人走断电、停水、关闭气源等。开学前各实验室应组织人员进行实验室卫生打扫工作,各实验室应以整洁、有序的面貌进入新学期的实验教学、科研工作。
实验室与基地管理处将于近期组织相关人员对我校实验室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在全校进行通报。
特此通知
实验室与基地管理处
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