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业大学实验室与基地管理处
2017年29号(通知)
关于对自治区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结果进行公示的通知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自治区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新教高办〔2017〕16号文件要求,学校认真组织了申报、遴选工作,拟推荐信息技术实验教学中心“形象的交通灯设计” 参加自治区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申报。现予公示:
一、公示时间:2017年10月25日—10月30日。
二、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实验室与基地管理处反映。联系人: 王希东,电话8763971。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