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业大学实验室与基地管理处
2017年27号通知
关于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实验室
安全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相关单位:
中秋节、国庆节即将来临,为加强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实验教学场所的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现将节日期间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单位在放假前召开一次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实验室管理人员、节假日期间需要进行实验工作的师生防火、防盗、防污染、防安全事故等宣传教育。
节假日前,各单位组织人员对本单位的各类实验场所进行一次全方位、立体式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消防设施、水电、仪器设备、压力容器、其他特种设备、门窗、暖气管道、卫生等进行检查,针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要立即整改,彻底堵塞漏洞,坚决予以消除。
各单位要对危险化学品申购进行严格管理,严禁任何单位及个人私自购买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液氮等。要严格遵守危险化学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存储等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双人双锁”和易制毒危险化学品“五双”制度,防止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流失。节假日期间各类危险化学品必须入柜上锁,严禁随意放置,保管责任落实到个人,残留的及未用完的必须妥善处理。危险化学药品储存库应避免阳光直射,切勿温度过高,并有良好的通风。
节日期间,应确保水电气和仪器设备处于关闭状态,仔细检查实验室暖气管道,确保无漏水现象,并锁好门窗,以防溢水、漏电、火灾等事故发生。节日期间开放的实验室,指导教师、导师要对实验室及实验人员的安全负责。进行实验时,人员不得离开现场,做完实验离开实验室时,切实做到人走断电、停水、停气,仪器设备复位并处于断电状态。由于气温突降,天气寒冷,在实验室工作的师生要按时通风透气,确保室内空气流通,不可明火取暖。
各实验室负责人于放假前整理好实验室仪器设备,将实验室内物品摆放整齐,保持桌面、地面干净整洁。节日期间开放的实验室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相关管理规定,严禁在实验室从事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严禁在实验室住宿及存放个人物品;严禁使用明火电炉等设备。
节假日期间各实验楼栋要安排值班人员,严格执行值班工作,准时到岗,严禁早退、缺岗。各单位要不定期安排人员对本单位实验场所进行巡视确保实验场所安全稳定。
生物实验楼大门值班人员要严格对进入实验楼的人员进行检查,师生出入需出示校园卡,外来人员需核对有效身份信息,确认被访人在实验楼内方可进入,并做好出入登记。
请各学院、相关部门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严防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
实验室与基地管理处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