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教学单位:
实验室与基地管理处将上学期末各学院报送的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及过期试剂清单汇总后上报给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中心后,废弃物处理中心根据该中心的经营范围对我校上报的清单进行了审核筛选,筛选出部分不在该中心处理范围内的废弃物(见附件1),并与我校签订了危险废弃物处理合同,我处将于近期按照各学院的清单统一收集,租用危险品专用车辆送往废弃物处理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新疆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危险废弃物收集包装技术要求》(附件2)分类装箱,并于箱外加贴装箱清单(附件3)。请各学院主管教学领导及实验中心主任认真做好本次实验室废弃物统一处理工作,在装箱打包的过程中将附件1中的名目剔除,并于2015年10月31日完成分类装箱工作,具体处理时另行通知。
附件1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中心不能处理废物清单
附件2 新疆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危险废弃物收集包装技术要求(暂时)
附件3 装箱清单
实验室与基地管理处
201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