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1 年春季开学实验课开课准备及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5文章出处:实验室与基地管理处浏览次数:350



相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校实验课开课准备和实验室安全工作,加强实验室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能力,根据教育部及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开展 2021 年春季开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校教学、科研实验室

二、检查内容

(一)实验室开学准备情况

1. 学生返校前,各学院、实验中心应按规定对相关实验室水、电、气及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2.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实验室卫生(包括实验台面、仪器设备表面、门窗、观察窗、实验室安全指示牌等)进行彻底清扫和全面消杀,保持实验室整洁。准备好洗手液、消毒液等防疫物资。做好实验室通风、消毒、信息登记等准备工作。

3.做好实验课开课准备工作,包括试剂、耗材准备,仪器设备检修维护。

4.做好未开箱设备的开箱安装调试,对2020年底前到位但未进行开箱验收和安装调试的仪器设备,联系供货单位安排验收和安装调试。

(二)实验室安全检查

1.参照教育部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内容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

2.各单位实验室安全制度建设、安全责任体系建设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各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单位与实验室、实验室与进入实验室人员签订的安全责任书、实验室负责人变动情况等材料。

3.各单位实验室安全准入执行情况,主要包括组织学生参加实验室安全考试准备工作,在学生返校后,通过“实验室安全教育与考试”系统进行培训和考核。也可通过雨课堂等方式对学生于3月15日前进行在线培训和考试,实验室安全考核工作务必与4月1日前完成。

三、检查安排

本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1.自查自纠阶段(3月5-3月11日)

各单位对照《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对所有实验室按照“全覆盖、无死角”的要求开展安全检查,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台账(附件 2),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或提出合理化建议,根据检查内容全面梳理本单位实验室安全档案。

2.学校检查阶段(3月12 -3月19 日)

学校组织相关部门人员,按照检查内容,对各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反馈各单位。

3.整改总结阶段(3月20日-3月26日)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隐患整改。学校对未按规定落实相关工作、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责令限期整改。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课开课准备和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按照学校部署,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安排专人配合学校检查。同时,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实验课开课及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2.各单位针对学校检查和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限期整改到位,落实严防严管严控措施,坚决防止隐患向事故演变,确保实验室安全运行。学校将对未按规定落实相关工作、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3.请各单位将不能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形成本单位《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 并于 2021 年3月12日前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实验室与基地管理处,同时电子版通过广讯通发孙玉芳老师。

4.实验室负责人因各种原因变动的须向实验室与基地管理处报备,并在实验室安全提示牌上变更为当前负责人。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玉芳    联系电话:8763971 


                                  

实验室与基地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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