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29文章出处:实验室与基地管理处浏览次数:509

校属各相关单位: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总体国家安全观,确保国庆节放假期间我校实验室、科研场所安全,持续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现就做好假期实验室安全的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各单位在放假前召开一次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严格落实“谁使用,谁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工作责任制,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加强对实验室管理人员、节假日期间需要进行实验工作的师生防火、防盗、防污染、防安全事故等宣传教育。

二、落实安全检查工作,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节假日前,各单位组织人员对本单位的各类实验场所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消防设施、水电、仪器设备、压力容器、其他特种设备、门窗、暖气管道、卫生等进行检查,针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要立即整改,彻底堵塞漏洞,坚决予以消除。

三、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

各单位要对危险化学品购买、使用、处置进行严格管理。严禁任何单位及个人私自购买危险、易制毒、易制爆等危险化学品。要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管理规定,如实填写危险化学品出入库记录和使用记录,严格执行危化品使用日报制度,各单位危险化学品主要负责人及时掌握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动向。严格遵守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对实验室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废液进行分类收集,严禁私自排放。

四、认真做好实验室水、电、气等安全管理

节假日期间,应确保水电气和仪器设备处于关闭状态;仔细检查实验室暖气管道,确保无漏水、冒水现象;实验室水管和水龙头无跑冒滴漏;锁好门窗;严防溢水、漏电、火灾等事故发生。节假日期间继续开放的实验室实行报备,于9月3018:00前向实验室与基地管理处卢飞报备(见附件),指导教师、导师要对实验室及实验人员的安全负责;对于学生实验的危险性,指导教师、导师必须全面准确地掌握,并给予指导;进行实验时,人员不得离开现场;做完实验离开实验室时,确保断电、停水、停气,仪器设备复位并处于断电状态。

五、做好实验室环境卫生工作

各实验室负责人于放假前整理好实验室仪器设备,将实验室内物品摆放整齐,保持桌面、地面干净整洁。节假日期间开放的实验室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相关管理规定,严禁在实验室从事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严禁在实验室住宿及存放个人物品;严禁使用明火电炉等设备。

六、认真做好值班维稳工作

节假日期间各实验楼栋要安排值班人员,严格执行值班工作,准时到岗,严禁早退、缺岗。各单位要不定期安排人员对本单位实验场所进行巡视确保实验场所安全稳定。

生物实验楼大门值班人员要严格对进入实验楼的人员进行检查,师生出入需出示校园卡,外来人员需核对有效身份信息,确认被访人在实验楼内方可进入,并做好出入登记。

请各学院、相关部门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节假日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严防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

  

附件:新疆农业大学假期使用实验室汇总表

  

实验室与基地管理处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