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17文章出处:实验室与基地管理处浏览次数:6228


校属各相关单位、相关实验室: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安全及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学校已成立新疆农业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各二级单位也应成立院级实验室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学校、二级单位、实验室三级管理责任体制,各司其职、层层落实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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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是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其主要职责为:建立实验室技术安全责任体系,组织成立实验室技术安全领导小组,落实实验室技术安全分管领导和实验室安全秘书等人员;制定本单位的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实验室技术安全设施建设、改造与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的资金。

3.二级单位分管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副院长的主要职责为:建立、完善实验室技术安全责任体系(学院、实验室两级)和规章制度(包括各种制度规定、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组织、协调、督促实验室做好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组织实验室技术安全检查与评估,并组织落实隐患整改;组织本单位实验室技术安全宣传、教育与考核;落实实验室技术安全的人员、实验项目与实验室建设项目的准入。

4.实验中心(主任是实验室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实验室的技术安全工作。主要职责为:负责本实验室技术安全责任体系和规章制度的建立(包括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准入制度、值班制度、教育制度、考核制度);组织、督促相关人员做好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组织、督促相关人员做好实验项目和实验建设项目安全申报;开展实验室技术安全检查,组织落实隐患整改;实验室发生安全事故时,积极有效采取应急措施,及时处理,防止事故扩大蔓延;按上级管理部门要求做好安全信息上报工作。

学院专职或兼职的实验室技术安全秘书,协助分管领导做好本单位实验室技术安全的具体工作。实验室设专职或兼职的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员,协助实验室主任做好本实验室技术安全的具体工作。

5.实验房间管理者是所在实验房间的直接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实验房间的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主要职责为:负责本实验房间技术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健全和执行本实验房间安全规章制度;负责本实验房间技术安全设施及安全标识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对本实验房间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环保教育与考核,对来访人员进行安全告知;开展实验室技术安全检查,落实安全隐患整改。

6.仪器设备管理者是所管理仪器设备的直接安全责任人,负责该仪器设备的使用安全监管与使用人员的安全教育、考核、准入,并配合实验房间管理者做好所在房间的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

7.在实验室学习、工作的所有人员对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和自身安全负有责任。均需接受学校相关部门、二级单位和实验室组织的技术安全教育和考核,考核合格方能进入实验室;必须遵循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了解和掌握实验室技术安全应急方案、应急电话号码、应急设施和用品的位置和用法,严格按照实验操作规程开展实验,配合各级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做好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排除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请各二级单位尽快成立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落实好各实验室的安全管理责任,确保每个实验室和每件设备的安全都有专人负责。二级单位与实验中心(,实验中心(室)与实验室房间安全责任人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填报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清单(见附件),附件及领导小组名单报实验室与基地管理处孙玉芳

附件.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清单

实验室与基地管理处

201917

  

  

  

附件

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清单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负责人

序号

党政主要领导/实验室技术安全分管领导

职务/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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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验中心(室、所)主任

序号

实验中心(室、所)名称

实验中心(室、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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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负责人

序号

实验室名称

(楼宇/房间号)

实验室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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