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学院、有关实验中心:
为推进实验室工作的改革创新,提高我校实验技术队伍的理论研究能力,提升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将开展2019年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现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立项范围
以服务人才培养和教学科研为基本遵循,坚持问题导向、服务导向,突出针对性、可操作性、示范性,立项范围包括实验室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实验室开放共享体系建设,实验室管理信息化,实验技术队伍建设,实验教学项目、自制仪器设备的研究开发与应用,实验室安全教育课程体系建设,大型仪器设备功能开发与开放共享,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及平台建设8个大类(具体立项指南见附件1)。
二、申报原则及要求
本次立项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凡在学校从事实验教学、实验技术、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的人员均可通过学院、实验中心组织申请。重点项目主持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鼓励实验技术带头人组建研究团队,跨学院、学科、实验中心联合申报。课题组成员应在3 人(含3人)以上,不超过5人,鼓励学生参与项目研究工作。
申报项目要注意应用面和成果形式。项目验收时,负责人需提交相关实物成果。
三、项目与经费
资助项目数:原则上共资助30项。
资助额度: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为3000元左右,建设周期为1年;重点项目10000元左右,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将适当提高资助额度,建设周期不超过2年。
四、申报、立项程序
1.项目负责人填写的《新疆农业大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2,立项指南中项目分类为1-7大类)或《新疆农业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申报表》(附件3,立项指南中项目分类为第8大类),于12月5日前将申报书一式2份送交各教学单位教学办。
2.各学院、实验中心应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对本单位申报项目的改革思路、研究内容、工作基础、项目组成员的研究能力和实验教学水平进行认真审核推荐,实验中心对项目审核推荐,填写《新疆农业大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见附件4),连同申报书的电子及纸质材料于12月10日前交实验室与基地管理处,过期将不予受理。
3.实验室与基地管理处组织专家组对推荐立项的申报项目进行集中评审,择优立项。
联系人:孙玉芳
联系电话:8763971
附件:1.立项指南
2.新疆农业大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
3.新疆农业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申报表
4.新疆农业大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研究项目立项汇总表
5.教育部2017—2020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规划
实验室与基地管理处
2018年11月23日
附件2.新疆农业大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doc
附件4.新疆农业大学2019年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doc
附件5.教育部2017—2020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规划.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