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教学科研实验室统一制作实验室安全警示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31文章出处:实验室与基地管理处浏览次数:132

校属各相关单位:

       为促进学校实验室安全文化氛围建设,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学校将全校教学科研实验室统一制作实验室安全警示牌及安全标识。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实验室安全警示牌(见附件1第1项、A4纸大小)每个房间一份,张贴在实验室房间门正面显著位置。

2、制作张贴说明

(1)警示牌中的“安全责任人、手机号码”,请按附件2的要求做好统计,要求是该房间的直接管理人和常用手机号码,用于紧急突发事件联络。

2)警示牌中危险类别及防护措施栏目,各实验室按照各房间使用的具体危险因素, 对照附件1中第2项“危险类别及防护措施安全小标识 (3*4cm,在通用类、化学类、生物类、辐射类、工程类、防护类选择相应的安全小标识,最后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各类型标识的需求数量,并填写《新疆农业大学实验室安全标识需求数量统计表》(附件4),此表应于6月20日之前报实验室与基地管理处。

3单个印刷的安全大标识(20*20)用于张贴在实验室内部以示提醒、警告作用的具体位置,如危险化学药品柜、危险废弃物收集点等(见附件1中第3项)。

(4)实验室如有其它特殊安全标识需求,可在统计表的下方自行添加标识内容和所需数量。

3、本次安全标识的设计和张贴仅限于实验室内部以及和实验室有关的场所,办公场所、会议室、公共走道等区域请勿统计在内。

附件1. 实验室安全警示牌及安全标识示例

附件2. 新疆农业大学实验室安全标识需求数量统计表

 

     

                 201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