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利用暑假对我校常规教学仪器设备进行集中维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7-02文章出处:实验室与基地管理处浏览次数:95

2013年11号(通知)

关于利用暑假对我校常规教学仪器设备进行集中维修的通知

校属各教学单位:

为保证下学期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提高教学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率,更好地服务于本科教学工作,我处联系了设备维修单位,利用署假时间对校内常规教学仪器设备进行集中维修和校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对教学仪器设备进行常规检查和保养,如有需要进行维修或校验的仪器设备,请做好记录,并填写《新疆农业大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维修申请表》,于7月7日前报送到实验室与基地管理处综合科。

二、申报维修具体要求及说明

1、经与维修单位协商后,维修单位承诺只收取更换元件的材料费。学校对维修费的补贴额度按照《新疆农业大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2、优先考虑教学急需且暂时不能添置的仪器设备。

3、待报废的设备不得进行维修。

4、计算机类和其它专用仪器的维修,相关单位可自行联系生产厂家或专业维修公司。

5、请将待维修和校验的仪器设备(大型及不宜搬动的除外)尽可能的集中放置在生物楼内,或集中放置在学院内指定区域,并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6、进口设备可自行联系厂家售后服务部门,签订维修合同,报我处审批。

联系人:刘泽昊     联系电话:8763972

                                     实验室与基地管理处

                                     二�一三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