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校各实验室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23文章出处:实验室与基地管理处浏览次数:98

关于做好全校各实验室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落实好《新疆农业大学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中实验室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立实验室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苏枋

副组长:各学院主管实验室工作的副院长、王希东

成  员:各实验室主任、孙玉芳、刘泽昊

二、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是否有违规使用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材料进行装修,防火分隔是否不到位,是否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是否乱拉电线,是否严格管理易燃易爆物品和实验药品,是否有堵塞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严重违法行为,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确保检查整治不留死角。

三、排查专项行动日程安排

本次实验室火灾隐患专项排查行动到5月30日结束,分自查、检查、整改落实等三个阶段进行,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一)自查阶段(5月23日-24日)

各单位全面深入地组织实验室火灾安全隐患排查,排查工作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要涉及到每一个实验室及其所属公共区域,不留死角。填写“新疆农业大学2013年实验室火灾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清查登记表”。5月27日前以书面和电子报表形式各一份报实验室与基地管理处。

(二)检查阶段(5月28日)

在自查的基础上,学校组织实验室火灾隐患排查检查组对各单位开展实验室火灾隐患专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检查本次实验室火灾隐患排查相关的资料文档,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建立等工作。本次实验室火灾安全检查结果作为实验室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整改阶段(5月23日-28日)

各单位要认真疏理自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对一般隐患要实行即查即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落实资金、规定期限,确保隐患及时得到治理,形成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实验室与基地管理处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