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十一五”期间立项建设的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接受验收

发布时间:2013-04-25文章出处:实验室与基地管理处浏览次数:113

    4月23日,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验收专家组莅临我校,用了整整一天的时间,通过实地听取汇报、考察、查阅资料等方式对我校“十一五”期间立项建设的农业与农村信息技术实验教学中心、干旱区水利工程实验教学中心、草业科学实验教学中心、农业资源与环境实验教学中心、作物生产类实验教学中心等5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进行了验收。我校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任、主管副院长、教师代表参加了验收工作。各中心主任就中心的建设情况向专家组做了详细地汇报,并现场解答了专家组提出的各种问题。

    结果待全疆所有高校的实验示范中心都验收结束后,再向学校进行公布。据悉,教育厅对建设成果突出的中心,将会给予一次性奖励经费;对建设验收通过的中心,将会给予授牌;对未完成预定建设目标的中心,将限期一年整改,整改验收合格后再授牌。

    根据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及工作进度安排,实验室与基地管理处组织了本次验收工作。学校成立了由塔义尔・肉孜副校长任组长的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相关的水利学院、计算机学院、草环学院及农学院的院长、副院长及实验室管理人员高度重视,认真对照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任务与目标,针对中心建设现状组织开展材料的收集整理,查漏补缺,撰写自评报告和相关汇报材料,并对各实验室卫生进行了彻底清扫。期间,实验室与基地管理处特邀请动物科学学院副院长、国家级“动物生产与疫病防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副主任杨开伦对此次验收材料撰写进行了指导;塔义尔・肉孜副校长带领实验室与基地管理处领导对各中心的实验室进行了逐一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协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