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2号]关于对2012年下半年实验室有毒、有害危险废弃物进行登记、包装和集中处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13文章出处:实验室与基地管理处浏览次数:110

 

关于对2012年下半年实验室有毒、有害危险废弃物

进行登记、包装和集中处理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实验室有毒、有害危险废弃物(以下简称:废弃物)处置管理工作,避免实验室废弃物危害环境,保障我校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我处计划近期对实验室产生的废弃物进行集中处理。为保证此次工作安全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见实验室与基地管理处网站)对实验室现存的废弃物进行清查,填写《新疆农业大学实验室现存有毒、有害等危险废弃物情况登记表》(见实验室与基地管理处网站),并签字、盖章,于2012年11月20日前报实验室与基地管理处(含电子版)。

二、包装要求

各实验室对收集的实验室废弃物必须严格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包装:

1、液体、固体分开包装。

2、盛装液体的容器之间须用泡沫塑料或其他分隔物隔开。

3、盛装各类固体废弃物的容器的箱转运箱必须用填充物填满箱体,避免容器相互碰撞,造成容器损坏或污染。

4、能够发生化学反应的废弃物必须分隔封装在不同的转运箱中。

5、各类废弃物必须有明确名称标识,封装后的大转运箱必须标注有毒有害废弃物的名目。

6、包装箱底部必须结实,承重尽量不超过6千克。

7、其他未尽事项请参照《新疆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危险废物收集包装技术要求(暂时)》(见实验室与基地管理处网站)。

三、此次废弃物处置不包括医疗废物、放射性废物。

四、集中处理的具体时间待与新疆危险废物处理中心协商后另行通知。

 

 

实验室与基地管理处网址:http://syjd.xjau.edu.cn

 

联系人:刘泽昊   8763972(办)

                     13565834150

 

实验室与基地管理处

                2012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