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0号]关于评选2011-2012年实验室与基地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0-17文章出处:实验室与基地管理处浏览次数:120

关于评选2011-2012年实验室与基地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实验室、基地建设与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实验室与基地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集体的优势和力量,提高实验室、基地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评选2011-2012年实验室与基地建设与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先进集体评选范围是全校所有教学单位。

实验室与基地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范围是指2011-2012年期间在职的从事实验室或基地工作的实验技术与管理人员及从事实验教学与管理工作的实验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先进集体

1、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实验室工作,有领导分管实验室工作。实验室工作要有计划,管理要有要求,应用要有措施,经费要有保障。

2、实验室建设工作思路清晰,理念先进,措施有力,形成了与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相适应的实践教学体系。

3、实验室工作任务饱满。承担教学任务的实验室,教学任务饱满,教学效果良好,在实验教学内容、方法上进行探索和改革,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并获得突出的理论或实践效果;承担科研、公共服务任务的实验室,能够提供优质服务,具有较高的实验技术水平,令师生满意,取得显著成绩。

3、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健全,管理手段先进,教学运行及质量监管机制良好,资源整合程度与使用效益高。

4、实验室建设管理工作的职责明确,近5年来实验室管理无教学事故和安全责任事故。

(二)实习基地建设先进单位

1、积极开展校内外实习基地规范化建设,满足教学、科研实验实习要求,基地建设符合学校相关规定;

2、校内外实习基地体制健全、管理规范、档案齐全;

3、校内外实习基地能较好承担我校师生的各类实验实习任务,提供优质服务;

4、校内外实习基地利用率较高,开放共用,资源共享;

5、校内外实习基地实验实习设施的使用、维护良好,基地环境整洁卫生,有安全防护措施,无安全事故发生。

(三)实验室与基地工作先进个人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热爱实验室或基地工作,努力钻研业务,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能在工作中团结协作,互相配合;

3、在实验或实践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工作量饱满,成绩显著;

4、实验室与基地建设、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在实践中不断改进管理方法,提高管理水平;

5、在仪器设备及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维修等方面成绩显著;

6、积极开发、研制仪器设备、实验装置,并取得优秀成果;

7、积极为教学、科研创造良好的实验、实习条件,并出色完成任务。

三、奖励名额及额度

实验室建设管理先进单位奖励名额为4名,颁发“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先进单位”奖牌;实习基地建设先进单位奖励名额为4名,颁发“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先进单位”奖牌;先进个人奖励名额为20名(其中: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12名;基地工作先进个人8名),同时颁发“实验室、基地工作先进个人证书”。

四、推荐名额

先进集体由各单位(以学院为单位)自荐;先进个人由各学院择优推荐1-2名,进行差额评选。

五、评选方法与程序

1、要参评的单位和个人需认真填写《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先进集体申报表》、《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先进单位申报表》、《实验室与基地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1、2、3),对先进事迹介绍的填写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强调其先进性;

2、各学院组织初审,签署推荐意见。对推荐2名先进个人的,需排序,并将《申报表》于2012年10月24日前报实验室与基地管理处;

3、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实习基地先进集体的评选,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和现场答辩的方式评选出,各申报先进集体的单位应提前准备汇报答辩的PPT五分钟(希望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设备管理、安全、教学科研等一个或者几个方面能总结出突出的特色和亮点)。实验室与基地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由学校组织专家通过会议评审的方式评选出。评审答辩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经公示,报学校审批后下文公布。

各学院要切实加强领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努力做到客观、公正,公平,评选材料要实事求是,确保评选质量。

附件:1、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先进集体申报表

        2、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先进单位申报表

       3、实验室与基地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实验室与基地管理处

                                       二�一二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