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8号] 关于认真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9-24文章出处:实验室与基地管理处浏览次数:117

各教学单位:

“中秋节”“国庆节”即将来临,为确保实验室在节日期间的安全,现就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按照前期学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用电线路进行认真检查、整改,落实好防火、防盗、防水灾等安全措施,于节前排除各种安全隐患。节日期间,各学院要安排值班人员定期对实验室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巡视。

2、按规定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及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要落实责任,严格管理,严防丢失或被盗。

3、节假日及夜间做实验,应至少两人在场,并得到学院主管实验室安全领导的批准。学生在国庆节期间做实验须征得指导教师同意,对于学生实验的危险性,指导教师要有全面准确地掌握,并给予指导,在进行剧毒品和爆炸品实验期间,指导教师不得离开现场。

4、对假期停止使用的实验室,要切断电源、气源、水源。假期继续使用的实验室,切实做到人走断电、停水,以防水管漏水和漏电等意外事故的发生。非实验情况下严禁在实验室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对于线路老化容易引发火灾等隐患要及时上报学校有关部门。

实验室与基地管理处将于节前对全校实验室安全与环保重点防范单位进行安全专项抽查,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特此通知

 

实验室与基地管理处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