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号] 关于开展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6-07文章出处:实验室与基地管理处浏览次数:140

关于开展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了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教学、科研的正常运行,现就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并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二、加强对各类危险化学品管理关键环节的检查工作 

各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单位于6月10日前对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自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是否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负责检查和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

2、是否建立危险化学品使用档案,并进行明细登记,全面记载领取、使用、结存情况;

3、是否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操作规程,明确安全使用注意事项,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相关操作;

4、是否建立实验室主任或负责人对本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安全负责制;

5、危险化学品管理是否严格落实“五双”制度,即以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帐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项安全措施;

6、化学实验室、化学试剂的通风设施是否能正常使用;

7、检查实验室废弃物处理收集工作是否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处理。

实验室与基地管理处将与6月11日各单位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对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要限期进行整改、解决,确保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万无一失。

自治区教育厅将在6月12日对我校进行安全生产和维稳工作检查,望各实验室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在常态情况下迎接自治区教育厅的检查。

                                

二�一二年六月六日